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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江西联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高速公路养护路基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2026-05-15

 

一、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名称:2026年高速公路养护路基工程劳务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询价人:江西联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人: 江西联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二、施工内容及要求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类别,共 4 个标段,其中赣定高速(K3077+150-K3142+000)、信雄高速、龙河高速、龙杨高速公路范围内路基工程劳务合作为第一标段(LJ1标);寻全高速公路范围内路基工程劳务合作为第二标段(LJ2标);赣定高速(K3042+926-K3077+150)、赣州绕城高速、兴赣高速公路范围内路基工程劳务合作为第三标段(LJ3标);宁兴高速公路范围内路基工程劳务合作为第四标段(LJ4标)

    2.各标段施工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LJ1标-LJ4标工程量清单

3.施工地点:赣定高速、龙河高速、龙杨高速、寻全高速、绕城高速、兴赣高速、宁兴高速等询价人养护辖区所承接的路基工程项目各施工点,具体以询价人指定的标段项目管理实施单位下达的施工任务单明确的施工地点为准。

4.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如有)、业主及询价人要求施工,施工质量合格

5.服务周期、施工管理、违约处置及标段互托要求

5.1 服务周期

本合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累计经询价人确认的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签约合同总价为止,以先到者为准。服务周期内,具体施工任务的工期及相关要求以询价人下发的《工程任务通知单》为准。

5.2 任务接收与响应管理

5.2.1 询价人或询价人下属部门向成交人下达《工程任务通知单》,成交人在收到《工程任务通知单》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回复(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逾期未确认或明确拒绝的,视为违约。无正当理由逾期确认或拒绝任务的,每次处罚违约金5000元。合同期内,累计发生2次上述违约行为的,询价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3 施工质量、安全及现场管控

5.3.1 成交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如有)、现行施工技术规范、业主及询价人管理要求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存在工艺不达标、进度滞后、安全隐患、违规作业等行为的,询价人依据附件《违约处罚标准一览表》出具《违约处罚通知单》
    5.3.2 《违约处罚通知单》自送达成交人之日起生效。成交人对处罚有异议的,应在3个自然日内向询价人提交书面异议及佐证材料;异议期间不得停工,不得拒绝整改。
    5.3.3 合同期内,累计处罚金额超过50000元的,询价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4 工期管控及逾期责任

5.4.1 成交人必须按询价人或询价人下属部门(单位)通知的施工要求完成施工。无正当理由逾期的,每逾期1日,向询价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5.4.2 因下列情形造成工期延误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工期可相应顺延,顺延天数由双方根据实际影响确定:①不可抗力;②路政、交警等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的管控措施;③非成交人原因导致的停工。
    5.4.3 无正当理由连续或累计逾期超过10日的,询价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5 整改机制与标段互托接管规则

5.5.1 成交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人可向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载明整改期限及要求:①拒绝进场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任务指派;②施工进度滞后、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及时整改;③其他违反本项目约定且经催告后仍未纠正的行为。

5.5.2 成交人出现拒绝承接施工任务、无法按询价人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逾期未完工及本项目询价文件第5.5.1条违约情形的,询价人有权启动标段互托机制
 LJ1标与LJ2标互为承接,LJ3标与LJ4标互为承接。询价人可将原应由违约成交人实施的单项工程剩余工程量或单项工程或该标段剩余合同工程量委托给互为承接标段的成交人施工(本项目所称“单项工程”,指询价人或询价人下属部门每次以《工程任务通知单》形式向成交人下达的、具有独立施工内容的单项任务。下同)

5.5.3 若互为承接标段明确拒绝承接,询价人有权就该单项工程剩余工程量或单项工程或该标段剩余合同工程量重新组织询价。
    5.5.4 因启动互托或重新委托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高于原合同价款的差价、重新询价费用等),由原违约成交人承担,询价人有权按第5.7条追偿
    5.5.5 受托单位计价方式:
  属于原成交人合同工程量清单已有子目的,按原成交人合同对应子目综合单价的1.1倍确定;
  属于原成交人合同工程量清单外新增子目的,按本项目询价文件约定的新增单价核定原则测算基准单价后,再按基准单价的1.1倍确定。
   5.5.6 互托机制启动后,原成交人对已委托部分的合同义务自动免除,但应配合现场交接、资料移交。互托不视为对整个合同的解除,本合同其他未委托部分仍由原成交人继续履行,除非另行符合合同解除条件。

5.6 合同解除及收尾义务

5.6.1 发生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时,询价人可向成交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5.6.2 合同解除后,成交人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但对已开工且未完成的单项工程,成交人应根据询价人书面指令继续完成至可交付状态,或在询价人同意的期限内完成移交接管。成交人不得以合同解除为由停工、撤场或消极施工,否则询价人有权就该单项工程不予支付任何工程款。
    5.6.3 成交人拒不配合收尾、拒绝合理指令或恶意拖延的,每次追加违约金10000元,且询价人可不经另行整改通知,直接启动第5.5条的互托接管机制
    5.6.4 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现场交接、已完工程及技术资料移交、人员及设备退场,不得阻挠询价人或受托单位进场。否则,成交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停工损失、管理损失及其他直接损失。

5.7 扣款、追偿及合作限制

5.7.1 本项目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因互托或重新委托产生的额外费用等,询价人有权优先从应付成交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不足抵扣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仍不足的,询价人有权继续向成交人追偿。
    5.7.2 因成交人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询价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成交人应赔偿询价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业主的罚款、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重新委托产生的差价损失等)。
    5.7.3 成交人发生本项目约定的任何导致解除合同的违约情形,询价人有权将其列入本公司合作黑名单,取消其参与询价人组织的所有后续经营活动的资格。

6.对施工过程中涉及询价工程量清单外的施工项目或细目,新增单价确定原则如下:

参照江西省现行有关定额及补充定额组价计算:

1)人工、材料(不含设备)、机械单价参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及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江西省补充规定》(赣交建管字[2019]23号)及该变更实施期间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同期《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价》编制预算单价;

2)费率按计划利润率3%、增值税税率3%进行取费(其余费率计取为0);

按(1)~(2)项计算后,再按成交价较询价时询价人公布的控制价上限的下浮比率进行下浮确定最终新增单价。

各报价人对以上内容均需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三章报价文件格式)

7.其他要求:

在劳务队伍进场前,成交人需向询价人提供保险资料,确保为每位作业人员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应全面覆盖至每一位参与项目作业的人员,且单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20万元。提供的保险证明材料需详细注明被保险人名单、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及对应的保险公司名称与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以便询价人进行核查。若成交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保险凭证,询价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报价人自行购买的相关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最新的相关标准并满足施工图纸及询价人需要和要求。如有未经询价人验收的材料用于承揽作业的,询价人有权要求报价人更换合格的材料重做或有权单方相应扣减该部分材料对应的承揽报酬。

高速公路占道施工作业时,报价人须按高速交警要求摆放安全设施及每日巡检,且该设施的摆放与维护回收均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询价的控制价上限及要求

控制价上限:LJ1标总价控制价上限1016166 LJ2标总价控制价上限:1016166 LJ3标总价控制价上限1016166 LJ4标总价控制价上限:1016166 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限价和单价限价,否则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而被询价人拒绝。

本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该项目所必需的人工、车辆(含防撞车)、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含标志牌和锥桶、施工定位路锥环等)、辅材、零星材料、小型机具、燃油、质检(自检)、安全设施摆放及回收、缺陷修复、清理、运输、措施费、过路费、交通维护、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用水、用电、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全部风险,询价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询价保证金

1.该项目LJ1标段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LJ2标段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LJ3标段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LJ4标段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报价人如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报价,则需按标段分别缴纳询价保证金。报价单位必须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保证金以现金或保函形式(现金或保函形式的原件,均应密封完好在一个单独的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递交给询价人,逾期不予受理

2.询价保证金必须按上述的时限、密封要求递交,否则其询价保证金无效,询价人有权拒绝其报价文件。

3.询价保证金的核验及退还:在第二轮报价后,现场由询价人核验并收取评审后确定的每标段第一候选人的保证金,其余报价单位的保证金按程序退还。如第一候选人的保证金不满足要求,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取消中选资格,保证金予以退还,再按候选人顺序收取并核验保证金,直至保证金满足要求为止。中选人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如中选人拒绝签订合同,询价人有权拒绝退还中选单位的询价保证金。

4.若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报价文件、拒绝二次报价或出现第二轮报价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情况,询价人有权拒绝退还报价人的询价保证金。

五、履约担保

1.在询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4天内成交人应向询价人提交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总价的2%。

2.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银行保函、财务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第三方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保证金,其中保函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公证书的钢印必须清晰明了,报价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

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履约保证金的银行级别:成交人所在地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且具有相应担保能力;

若采用财务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或第三方担保公司保函,应经合同签订人认可;

若采用现金,成交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一次性转入合同签订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3.在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完成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成交人。

4.履约担保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本)履约担保的格式。

六、费用的支付

1.本工程实行按月计量验收。

成交人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向询价人报送上月已完合格工程量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农民工工资表、考勤表、实名制信息、开户行统一的银行账号(开户行可在工商银行、邮政银行、招商银行3家银行中任选一家)等资料,询价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作为当月工程款结算依据。

询价人每月代发农民工资,代发工资不超过当月结算工程款,代发工资后出具的代发凭证,视为已履行相应工程款支付义务。成交人对所提供工资表、考勤、实名制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2.结算与余款支付

单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询价人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自项目经业主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期满并经询价人复查无质量缺陷后30天内支付已完工程剩余3%质保金。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5年内(至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一级公路及以上的路基工程施工项目或劳务合作项目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开具给合同发包人的发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如报价人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项目具体内容,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报价人可同时对本项目4个标段进行报价,但最多只能中选1个标段。当出现报价人在4个标段报价排名均为第一时,将按照报价人在《报价函》中自行明确的中选标段优先次序确定中选标段4报价文件中《报价函》填写的次序须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询价人有权否决其报价文件)。

4.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文件均无效。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在询价人备选库中被作退库处理的单位,自退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询价人所有项目的报价

八、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包括(格式需按第三章报价文件格式要求填写):

1)授权委托书;

2)报价函;

3)发票承诺函;

4)质量承诺函;

5)信誉承诺表;

6)其它资料(单位营业执照、第三方检测报告、询价保证保函(如有)等资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询价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标明正副本(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报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报价时,应分别交一份报价文件

九、公告媒介、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报价人请于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球盟会官网官方网站(/)和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查阅询价公告,在球盟会官网官方网站(/)下载询价文件,本项目询价如有补遗,将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天在球盟会官网官方网站(/)发布,报价人应随时关注该网站,及时下载,询价人不再另行通知

十、公告媒介、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报价人请于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球盟会官网官方网站(/)和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查阅询价公告,在球盟会官网官方网站(/)下载询价文件,本项目询价如有补遗,将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天在球盟会官网官方网站(/)发布,报价人应随时关注该网站,及时下载,询价人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收。

2.报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单位章盖章齐全清晰。

十二、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5209:30 ,递交地址:赣州市赣县区南塘收费站出口左侧江西联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综合会议室(开标室。询价人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函。

请各报价人委派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及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报价文件及参加本次询价活动,询价人将对各报价人委派的授权代理人进行现场身份核查,如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资料,询价人有权对其报价文件予以拒收

十三、报价文件的开启程序

1.公布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数量,当任一标段递交报价文件的单位少于3家(不含)时,该标段需重新组织询价;

2.报价人代表现场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情况,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收;

3.开启报价文件,公布报价人名称、报价等,结束后由报价人及询价小组签字确认。

十四、结果公示

询价结束后3日内,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和球盟会官网网站()上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十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江西联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询价人地址:赣州市赣县区南塘收费站出口左侧(江西联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话:0797-4448255

十六、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江西联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风控法务部)

   址:赣州市赣县区南塘收费站出口左侧(江西联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话:0797-4448249

邮政编码:341000

LJ1-LJ4标标工程量清单.docx

2026年路基工程劳务合作询价文件(LJ2标段).docx

2026年路基工程劳务合作询价文件(LJ3标段).docx

2026年路基工程劳务合作询价文件(LJ1标段).docx

2026年路基工程劳务合作询价文件(LJ4标段).docx

                                                                                   江西联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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