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赣赣定龙河龙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处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兴赣赣定龙河龙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处治工程已由球盟会官网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兴赣高速、赣定高速、龙杨高速、龙河高速、G105国道龙南武当省界收费站。
2.2工程概况:
为及时消除集团管养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按期完成省交通运输厅部署的隐患整改销号任务,球盟会官网决定实施兴赣、赣定(含龙河)龙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处治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完善兴国枢纽及赣定高速定南、老城收费站部分匝道与主线的合流、分流地面标线;更换兴赣、赣定(含龙河)、龙杨高速沿线失效、缺失的桥梁混凝土护栏轮廓标、路堑柱式轮廓标;维修沿线脱落、配件缺失的声屏障,设置沿线应急锥取放点;更换、贴膜修复沿线失效、破损的交通标志牌;在赣县东枢纽增设地点指引牌,在江口隧道左右幅进洞口增设可变情报板;改造赣县服务区场区排水沟;对照省安委会指出的交通安全设施隐患,对主线、互通匝道,安全隐患路段、临水、临崖路段的安全设施进行加强、更换及补充完善;拆除原龙南武当省界收费站大棚等。
2.3工程投资:建安费约575万元。
2.4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年7月,2027年1月完工,总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60个月。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本项目全线共分 1 个类别,共 1 个标段,类别及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2.8工程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及其他人员要求见附表二~附表七,并在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中开设账户,且添加身份类型“交易乙方”,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 D 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进行信用等级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 B 级对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选择“交易乙方”身份,在“交通工程”类下选择意向项目,点击“进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中下载。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iangxi.gov.cn/)、 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球盟会官网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上述网站同步公开。
7.其他
7.1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直接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咨询电话:0512-5818850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州绕城高速赣州东出口
联 系 人:赖女士
电 话:0797-8289692
邮 编:3410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南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赞贤路36号金桥花园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797-8088235
邮 编:341000
电子邮件:gnglkcsjy@163.com
监 督 单 位: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球盟会官网风控审计部
监 督 电 话: 0797-8996559、 0797-8289879
附表一 类别及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 | 起讫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YHCZ | 兴赣高速 (K298+872~K372+295)
赣定高速 (K3042+926~K3140+926)
龙杨高速 (K3140+926~K3202+000)
龙河高速 (K0+000~K29+698)
G105国道龙南武当省界收费站 | 1.对省交通运输厅转办的省安委会11处交通安全设施隐患进行处治; 2.完善兴国枢纽及赣定高速定南、老城收费站部分匝道与主线的合流、分流地面标线; 3.更换兴赣、赣定(含龙河)、龙杨高速沿线失效、缺失的桥梁混凝土护栏轮廓标、路堑柱式轮廓标; 4.维修加固沿线脱落、配件缺失的声屏障,设置沿线应急锥取放点; 5.更换、贴膜修复沿线失效、破损的交通标志牌; 6.在赣县东枢纽增设地点指引牌; 7.在江口隧道左右幅进洞口增设可变情报板; 8.改造赣县服务区(南区)场区排水沟; 10.针对部分老旧的标志进行拆除; 9.对主线、互通匝道,安全隐患路段、临水、临崖路段的安全设施进行加强、更换及补充完善; 10.针对部分老旧的标志进行拆除; 11.针对部分路段防眩板缺失损坏进行修复补充; 12.完成原龙南武当省界收费站大棚拆除及路面修复。 |
附表二 资质条件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Ⅰ类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③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注: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的数量应满足企业相应资质登记要求(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其中: 资质①注册建造师的数量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资质②注册建造师的数量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资质③注册建造师的数量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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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财务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无 |
附表四 业绩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无 |
附表五 信誉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未存在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2、近3年内(指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回溯三年,下同)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3、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且正处在有效期。 4、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的情况。 5、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注:投标人信誉应同时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一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的规定。 |
人 员 | 人数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加盖公章的五险一金缴纳证明),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加盖公章的四险缴纳证明),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注: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四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下同。
附表七 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人 员 | 人数 | 资 格 要 求 |
施工员 | 1 | 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加盖公章的四险缴纳证明)。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 1 | 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加盖公章的四险缴纳证明),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 |
注:上表仅为投标阶段强制性要求,除上述人员外,投标人在所投标段中标需派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 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且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